新闻洞察

广告必须体现客户利益


    当你走出家门时,不论你愿意与否,总有许多广告让你听到或看到,可以说我们生活在广告的海洋中,但是能留在我们记忆中的广告却少得可怜,那些不被人记住的广告,可以肯定其效果是很差的。许多中小企业花钱做广告是不容易的,客观上也要求他们在广告策略上,应该通过销售去渗透品牌,所以,他的广告就必须能够快速拉动销售。试想一下,那些根本不能让人留下印象的广告,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回报?  

    从广告的诞生来看,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放广告的企业自己制做的,二是由广告公司代办制做的,无论哪种方式制做的广告,很多都存在制做者以自我为中心的弊病。很多投放广告的企业,总想让广告多展示企业自身的东西,把企业的想法和做法都体现出来。而广告代理公司则挖空心思想“噱头”,用概念语言包装企业,做得好或许还会在视觉与听觉上做出一点效果,而更多的却成为垃圾广告。因而也就有了百分之八十的广告费是浪费掉的说法,许多企业反而认为做广告是找死。那么,什么样的广告才有效呢?笔者认为,做广告在内容与形式上都要讲究客户利益,并且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样达的广告才能被客户所接受。也就是说,做广告是一个从激发客户兴趣到引导客户认可并激发客产生购买欲望的过程。  

    激发客户的兴趣,表面上看是一个塑造视觉或听觉的过程,但其内容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客户有兴趣去听去看的决不是司空见惯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是“新奇特”的体现。但这种“新奇特”必须与你的企业或你的产品有关,并且要有一定的高度而不低俗。这就要求广告的策划者要熟悉该企业甚至该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整个市场的状态,在大量的市场行业信息里头去提炼“新奇特”的东西。  
  换言之,只有在熟悉别人的做法的基础上,才能有新的高度和发现。所谓的“新”就是你的广告要具有新闻价值,能把你的广告做成新闻。  

    许多广告的无效,往往是形式与内容都有缺陷,相比之下内容要做好的难度会更大一些,因为那是要让人看后产生购买欲望的东西,这就要求策划人员要善于把握消费品者的心态。笔者认为,对消费者心态的把握,就是由策划人员对客户利益的理解程度来决定的。许多策划人员只想着传播阶段的阶段性工作,对所服务的行业一无所知,对企业自身也了解不够,也就无法体会该行业消费者的关注点在哪里。  

    客户利益是很值得研究的课题,却很少策划人和企业经营者去研究它。笔者认为,客户利益有其双重性,即精神上的利益和物质上的利益。所谓的精神利益是表现在对客户的尊重和关爱,在企业的服务体系中,以及业务以外的关爱。让这种关注在广告中得以体现,让客户觉得他的身份的尊贵受到企业的重视。而物质上的利益包括了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功能、使用或接受的好处、企业的让利或馈赠,以及消费的保障。对客户利益的重视,在广告中的体现要把握好尺度,要有行业的高度和为客户着想的深度,才能使客户容易接受,使其产生共鸣,继而激发购买欲望。广告必须体现客户利益。